关于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治化、立法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局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法治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业执法监督,促进全系统依法治交水平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现将2022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局党组始终将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了《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邯交法〔2022〕18号)等文件,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20个要点着手,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服务管理、权力监督等各个领域。按照《邯郸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邯市传〔202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交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职责清单》,做到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并将《职责清单》落实情况作为述法报告的重点内容,通过述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
(三)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印发中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邯交党组〔2022〕16号)和《2022年学法计划》,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政治理论,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修养、法律修养、党性修养。2022年3月31日,我局召开第十一次党组会议,全体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年度学法计划。积极参加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13名县级领导干部试卷及参考人员考试成绩按要求完成报送。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
(一)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年度政府立法项目落地,政府规章《邯郸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已完成相关修订工作,报请市政府专题审议。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大力推进《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及《邯郸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修改,相关文件已完成评估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报请市政府专题审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申请保留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移除不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1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我局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和程序,按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已完成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我局聘请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顾问团队,承担参与立法、文件审查、合同洽谈、法宣教育等法律性事务,并为交通运输行政决策与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意见。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做好制度修订工作。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我局修订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邯交法〔2022〕75号),合理确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规范了工作流程,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持续做好执法公开工作。在邯郸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落实事前、事后公开内容,适时更新,动态调整,做好日常数据维护。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过程记录进行逐项规定明确,确保执法记录能保存一定的时限。同时,在文书制作过程中,做到按案卷标准制作,执法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一案一卷管理。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我局结合指导目录,制定了《关于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确定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适用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34项,明确免罚不罚的适用条件。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宁静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柔性执法、 “免罚清单”制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行业监管。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应用“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按计划和要求抽取人员、企业并录入检查结果,共抽取企业63家,按计划完成年度检查任务。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修订了《邯郸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办法》、《邯郸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文件,为合法行政做好制度建设。同时,根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内容并参照优秀地市经验,我局制定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填写使用说明的通知》,研究修订了交通运输59种执法文书式样,并规范执法文书式样填写,促进提高行业案卷制作水平。
(四)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应用证件管理系统对执法证件进行清理。目前,市级执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81.2%;法学、交通、管理类专业人员达77.6%。同时,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需要,我局于7月26日至29日,举办了两期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班,共计400余人次参加了现场培训,视频连接各县参加学习。此次培训聘请全国交通运输领域知名专家,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进行详细讲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作风纪律严、服务意识强、业务本领精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加快市管高速公路执法和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科技化建设,我局利用无人机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路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高速公路上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尤其面对突发事故或高速拥堵时段执法车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可通过无人机实时传图掌控现场交通情况,切实助力安全隐患排查,降低了公路隐患盲点,提升高速公路执法工作效率。同时,为加强治超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进程,先后在武安市等5个县(市、区)建成了“非现场执法系统”、治超“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并安装运用“不停车预检系统”,运用科技力量和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大幅提升车辆检测效率及执法准确率。
五、健全纠纷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行业稳定、社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和谐发展,制定出台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完善并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为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共建和谐交通,我局修订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复议应诉管理,结合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做好工作衔接。截至目前,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答辩1件,参加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2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正在审理中2件。
(三)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力度。我局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月进行一次常态化信访隐患排查,及时了解、发现、掌握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先后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省党代会期间信访安保工作。今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14批244人次,上级网上转送(交办)案件13件。目前在办案件4起,网上信访评价满意率100%。同时,积极开展新版《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文件汇编》,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相关宣传短文、参加有奖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按照《邯郸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邯郸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我局保留证明事项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7项。通过门户网站及办事大厅落实公示,确定告知承诺文本样式,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截至目前,涉及邯郸市交通运输领域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数量达到700余件。二是优化行业政务服务。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标准化、便民化工作要求,我局认领政务服务事项58项,完善了数据录入且质检全部达标。通过平台公示事项办事指南,确保服务流程最优,办理时间最短,不断提升全程网办比率,提高对公众的服务水平。三是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惠企利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9月15日开始,在全市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3类9证”。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通过“运证通APP”或“冀时办APP”申领、查验,实现“扫脸即办”“网上即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数字化监管能力。
(二)动态调整事项清单。一是调整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省厅指导目录内容,我局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完成了对执法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按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行政等执法门类对事项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计315项。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调整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2022年版)》,梳理核定权力事项共计382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类权力13项、行政处罚293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检查10项,并予以公示。三是建立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明晰完善执法事项,我局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留检查项目4项。
(三)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政策要求,明确审查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出具审查意见2件。
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行业执法监督,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办法》,规范了执法评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组织实施等内容。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案卷评查工作,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评查执法支队及各县交通运输局案卷共计400余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报》,要求按照新文书样式及填写说明,落实整改,规范制作。
(二)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一是完善社会监督。通过电话热线、举报箱、市长热线、“阳光理政”等投诉渠道,畅通公众维权途径,接受广大群众的外部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为社会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便捷服务。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微信公众号“邯郸交通发布”,加强工作动态报道。
(三)开展突出问题自查。今年,我局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自查活动,围绕执法理念不牢、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7个方面,共查纠问题38个,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素质形象、强化使命担当,展现“树正气、传递正能量,敢担当、踏实干工作”的新时代邯郸交通精神。
交通运输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如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项制度还需不断健全完善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交通行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水平的再提升。